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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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7

各学院(研究院等单位)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我校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各学院(直属工会小组)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圆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全校共有教职工5476人参加(其中,在职3883人,退休1593人;继续参加有5276人,新参加的209人)。各学院工会在开展日常职工医疗互助的工作中,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积极为住院职工申请办理医疗互助。截至2019年10月,共为生病住院职工申请办理了170人次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发放补助金67650.00元,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住院职工及时的带去了各级工会组织的关心和慰问。

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即将开展,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条件。即必须参加了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的职工才能参加。参加活动要以团体形式组织参加,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按《实施办法》规定按时交纳互助金,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交纳标准:继续参加活动的按每人 120 元、新参加活动的按每人 150 元交纳。各学院(直属工会小组)工会的具体收取互助金如下:

1、按学校规定凡云南大学在职、退休职工以及工会会员,继续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学校给予在职和退休职工每人40 元补助,校工会给予工会会员每人 30 元补助。 即继续参加的教职工个人需交 50 元,新参加的教职工个人需交 80 元。

2、出国停发工资的教职工和非编工会会员参加须全额交纳互助金。

三、 各学院(直属工会小组)工会报送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2019 年 10 月 28—31 日。交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纸质(盖章)1 份和电子文档,以及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交款通知一式两份(签字)。

2、报送地点:校工会 104 室(呈贡校区云南大学会堂),同时发电子版至“校工会 晏丕家”账户,联系电话:65033928。

3、所报材料交齐、验收合格才能交纳互助金,收现金,交“校工会王敬萍”财务。联系电话:65033928。

四、填报《团体申请表》注意事项

1、参考下发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样表)按顺序填写,并核对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参加人员变动情况

2、校对职工个人信息,发现错误可红字修改。特别是《团体申请表》中填写单位职工人员变动情况

3、云南省调入云南大学的职工,注明调入前单位名称和单位工会医疗互助编码;校内调动注明转入和转出单位名称

4、省外调入的职工按新参加人员办理;

5、职位转换即在职转为退休;

6、去世、辞职、调校外的职工保留个人所有信息。即姓名、性别、年龄、在职/退休、身份证号码,并在职工变动情况栏的交费列说明。

五、职工申请办理医疗补助程序

1、住院职工须提供:云南省/市医保普通住院病员医疗费用结算单(表九)原件。由学院(研究院等单位)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医疗互助代办员,报送校工会 104 室(呈贡云南大学会堂);异地就医的教职工需要提供:异地就医的《医疗收费收据》复印件和《云南省医保中心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如果原件有其它用途,需收存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收存原因盖章即可。同时,在报送单据上注明:单位名称、医保卡号、本人联系电话。

2、办理时间:除周二以外的正常上班时间都可以办理。

3、 办理时限:申请可以在当期活动结束后 6 个月内办理(仅限异地就医),即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可延长至 2020 年6 月 15 日前。





校工会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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