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及工会直属小组: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传统家庭美德,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一切和谐力量,创建平安校园,有效推进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终身学习、热心公益的和谐家庭氛围,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和谐家庭”评比表彰活动。现将评比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3、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支持,家庭氛围民主、平等、和谐、温馨、幸福。
4、树立科学家教理念,优生优育、教子有方、子女成长良好,品学兼优。
5、孝敬父母、敬老养老、兄友弟恭,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6、邻里和睦、相互谦让、与人为善、助人为乐。
7、勤俭持家、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环境。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家庭”评比表彰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扩大职工的参与面,发现和选树在本单位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和谐家庭”先进典型。
2、请各基层工会在征求会员意见并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推选出1?2个“和谐家庭”,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校工会将适时进行表彰。
3、请按要求填写表格,于2009年11月30日前提交纸质表格文件一份,并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发送到“校工会 孙艳丽”帐户下(表格请见本网站首页“文件下载”或办公系统中下载)。联系电话:5031657 。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工会
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