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职工”“最美职工娘家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云教卫科工发﹝2022﹞25号)要求,请各院级工会对评选“最美职工”、“最美职工娘家人”进行提名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名额
各院、各单位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提名推荐“最美职工”1名,“最美职工娘家人”1名。近5年来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荣誉和各类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教职工和工会干部不再参加评选。
二、提名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关于开展“最美职工”“最美职工娘家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院、各单位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及时将通知要求报告本单位党政领导,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提名推荐。
2、提名推荐人选经院级工会审核,院级党委同意后,报校工会评选推荐。提名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注重推荐在抗击新冠疫情、科技创新、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竭诚服务教职工等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教职工和工会干部。
3、提名推荐个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推荐表格(见附件2、附件3)。推荐表格一式一份(先进事迹单行材料1500字以内,主要事迹100字以内)。
请各院、各单位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将纸质版推荐表格于10月19日(星期三)16:00前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校工会”账户。联系人:赵毅帆 联系电话:65031657
校工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