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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2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云工通〔2018〕10号)文件精神,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有关工作安排,经层层推荐审核,云南大学工会推荐云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工会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现将建筑与规划学院工会主要先进事迹予以公示,请广大教职工监督。

主要先进事迹:

1.学院工会与学院同成长、同发展。“职工小家”建设早(学院工会成立即开始建设),完善早(2008年4月获云南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学院工会成立以来组织建设完善、规范;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收集提案,能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获得教职工肯定。学院工会获各级表彰20余次,2014年10月获云南大学“先进示范工会”,2016及2017年度获云南大学基层工会目标考核特等奖。

2.充分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以创优活动为载体和展示平台,在学院建设教职工荣誉墙,以优秀教职工为榜样,激励全体教职工努力工作、拼搏向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院职工砥砺前行。

3.服务新时代,职工建功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行政支持下,为学院改革发展及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与国内优秀高校及法、英、美、日等多个高校及科研机构展开教师交流;《城市问题的经济学分析》被列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4.发挥工匠精神,开展行业实践活动。结合工科专业特点,构建“产、学、研”一体平台。先后完成云南大学泽湖片区、云南大学思奇园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法庭(2017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周强在北京听取了该方案汇报)等一系列有影响的行业实践项目。

5.工会工作紧密结合创新活动。以云南大学第一个开放式教师交流场地——建筑与规划学院“职工之家”为平台,学院工会配合各部门在“职工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仅2017年举办各类学术沙龙、讲座、师生交流活动50余场,获得教职工的广泛好评。目前,“职工之家”已成为建筑学院教职工共同的“家”。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2日—5月27日

监督电话:0871-65031657

云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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