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
2011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地震、低温雨雪冰冻、干旱、风雹、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特别是汛期夏旱持续蔓延,因旱导致农作物损失严重,今冬明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形式严峻。据统计,截至10月17日,全省因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881.49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98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16.11万人,饮水困难人口296.75万人,大牲畜160.16万头,民房倒塌9.02万间、损坏37.56万间,农作物受灾2023.18千公顷、绝收303.57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6.19亿元。为帮助灾区困难灾民和特困群众度过严冬,缓解生活困难,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云减办【2011】11号)要求,现就开展今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活动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民房恢复重建提供资金援助,并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衣被,解决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各学院、各部门工会自行组织本单位的捐助活动,汇总后上交校工会,由校工会将所有捐赠资金、衣被等送交省救灾捐赠办公室及省慈善总会(省民政厅)统筹管理分配。
请各部门工会按照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云减办【2011】11号)要求,开展好捐助活动。
(一)积极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工会要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氛围,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与,让灾区和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活动坚持自愿为主、量力而行的原则。本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捐赠棉被、大衣、棉衣裤、毛衣裤、羽绒衣裤等物资(一律不接受夏装及内衣裤、鞋袜等),一般要求八成新以上。本着自愿、量力原则,不搞强行摊派、任务分配,所有捐款重点用于灾区困难灾民和特困群众过冬及灾后民房恢复重建。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单位在组织捐款活动时,要加强管理,做好捐助款物的登记汇总工作,做到所捐款物登记造册,数量正确;安全保管、及时送交。
(五)捐赠方式。捐赠款物可直接送到校工会(联系电话:5033928谷老师 谢老师),也可自行送到昆明市白云路538号省民政厅5号楼220室(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或503室(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也可将捐款直接汇到以下帐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金达(物资)0871-5732905
和 芸(现金)0871-573183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继红(物资)0871-5731400
范锦丽(现金)0871-573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