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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3年度先进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女职工工作者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9
 
各学院、各单位部门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
2009—2013年度,在学校党政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校工会的指导与帮助下,全校基层单位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和重点工作,坚持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教职工,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开展教代会工会工作,为推进学校和学院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以及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继续提升我校教代会工会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教代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
评选范围:评先工作在各学院、各单位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中进行,表彰对象为20092013年度在基层教代会工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会组织、教代会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会员。
奖项设置:先进工会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职工工作者和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教代会工会理论研究贡献奖、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奖、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先进工会集体从各基层单位工会中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女职工工作者从各基层工会委员中评选;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从各基层工会全体会员中评选;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从学校教代会代表中推荐提名。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每个基层单位工会均可申报“先进工会集体”,可推荐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职工工作者”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各一名;“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名额见附件内容;“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首先由基层单位工会从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中推荐提名,再与“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奖”和“教代会工会理论研究贡献奖”一起由校工会评审小组评选。经综合评审,全校拟评选表彰先进工会集体25个,优秀工会工作者45名,优秀女职工工作者45名,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至少65名,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奖45名,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45名;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和教代会工会理论研究贡献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工会集体
1、工会组织健全,按时改选换届,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会工作,会员入会率达99%
2、积极主动向党政汇报,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教代会工会各项制度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切实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得到落实,院(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
3、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干群关系融洽,教职工积极性高,单位和谐稳定。
4、配合党政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坚持经常性的教职工“职工素质教育”,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和谐校园建设等活动中成效明显,党组织和教职工满意。
5、认真开展教职工扶贫帮困送温暖工程,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化、成效突出,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等活动,有教职工学习活动阵地。
6、工会干部团结,责任心强,同志之间协调配合好,工会工作有创新。
 7、按时上报基层工会工作动态、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
2、情系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教职工的知心人、知情人、代言人和“娘家人”。
3、经常组织教职工开展活动,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能力强,发挥作用明显。
4、廉洁奉公,团结教职工,公道民主,群众威信高。
5、支持上级工会工作,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女职工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女职工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比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带领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建功立业。
3、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帮扶单亲特困女教职工,面对面、实打实、心贴心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女教职工的赞誉,成为女教职工的“贴心人”。
4、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女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5、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弘扬“四自”精神,在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女教职工综合素质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团结教职工,乐于助人,有吃苦奉献精神。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经常为教代会工会工作谏言献策。
3、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关心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在工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岗位建功”、“科技创新”、“争做知识型职工”等劳动竞赛活动中,有显著贡献或创新成果。
(五)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推荐条件
1、被提名人须为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
2、被提名人须在20092013年度召开的历届学校教代会上至少提交过一次提案。
3、认真履行了学校教代会代表的工作职责,作为提案主提人(或主要附议人)提交的提案有一定水平和质量,引起重视,促进了工作。
(六)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评选条件
1、重视和帮助教代会工会开展工作,对教代会工会工作善于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协调和大力支持,并带头参与教代会、工会组织的活动,党政满意、教职工赞誉。
2、关心工会干部和会员群众,积极组织或参加“送温暖”活动,积极帮助解决教代会工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尊重教代会职权,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积极支持和推进院()教代会、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善于科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心工作。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坚持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按民主程序、民主形式进行推荐。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先进集体1000字以内,先进个人500字以内,并填写先进集体(个人)登记表,经同级党委同意(盖章),由各基层单位工会于20149241200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普通级”帐户下)报送至校工会二楼办公室孙艳丽老师处。
(二)评选要求
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奖励办法
2014年国庆节前将向获得先进集体及个人奖项的集体、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孙艳丽   联系电话:0871-65031657
 
附:1、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4、优秀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6、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奖推荐表
7、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推荐表
 
 
 
 云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916

以上内容及附件内容已通过校园办公网络发送至各单位普通级帐户内,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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